1、受理单位下发的申报(即:申请或复查,下同)规定与要求等文件;
2、申报单位编制的申报表及资料;
3、申报单位申报期间的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4、长期投资中占投资企业资本达50%以上的企业已审计报表;
5、纳税资料;
6、关联交易、期后事项、或有损失等重要的会计资料;
7、最后一期实收资本验资报告、最后一期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适用首次委托的客户);
8、营业执照(副本)、成立批件、公司章程(适用首次委托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