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有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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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开始了,小编作为一个基层单位的编报人,在编报过程中整理了2021年的变化,供大家参考。
1、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运用领域:在作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依据、作为监督问责的参考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等基础上增加了“作为绩效管理的依据”。
2、将本单位内部控制相关的巡视结果运用效果、纪检监察结果运用效果、审计结果运用效果删除,修订为“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整体情况” 3、在“政府会计改革”部分,增加:“单位是否按要求组织财务报告数据的分析与应用”
1、在内部控制六大业务工作职责及其分离情况中,增加了“是否建立岗位职责说明书”
2、在关键岗位轮岗情况中,增加了“是否进行专项审计”,把专项审计作为关键岗位未轮岗的替代程序。

4、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中,对六大业务的关键管控点进行了修改和新增。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预算业务:预算编制和执行部分删除了“单位重大或者新增预算项目评审程序”,"单位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分析和使用监督“,”增加了“单位预算分解及下达”和“预决算公开”——符合了预算改革需要。对预算绩效管理部分,增加了“单位新增重大预算项目事前评估程序”,修改了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和审核的表述,细化了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评价主体、程序和结果应用的表述。
(2)收支业务:增加了“非财政收入种类与收款管理”、“单位发票申领、使用保管和核销”(3)采购业务:新增了“采购需求管理”环节,删除了“采购申请与审核,采购组织形式确定”环节。增加了“采购进口产品”管控点以及“信息公开”的要求。
(4)资产管理:增加了“单位财务印章、银行密钥管理”管理要求。
(5)合同管理:新增了“单位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机制”
(6)增加了其他领域,对单位自选制度管控点进行选择填报。
三、取消了总体评价(优良中差)评分结果,淡化了考核导向。小编认为这是今年内控报告最大的变化,让大家真实反映单位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不再强调考核结果,财政部门也是煞费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