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闽建〔2014〕18号)规定,经省厅公示核实, 2016年10月29日至2017年6月30期间,共有111家施工企业和204个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把风险隐患当做事故来处理,对上述111家施工企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204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在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其接受限期重新考核,重新考核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重新考核合格的,准予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手续;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手续。
附件:1.责令限期重新考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名单
2.责令限期重新考核的项目经理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资料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