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录取情况的通告》,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结束。在完成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自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程序后,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录取60名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其中,税务部门的57人,院校2人,税务所1人。
(资料来源《中国财经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