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6月6日起五类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项目必须招标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量: 745



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库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6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下称《规定》),自201866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