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体例,统一规范会计核算、细化充实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明确联合社的会计核算要求、修订完善合作社会计报表-财政部就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2-19 浏览量: 771

调整体例,统一规范会计核算、细化充实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明确联合社的会计核算要求、修订完善合作社会计报表-财政部就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

 

中国会计视野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公告称,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财政部办公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调整体例,统一规范会计核算。原会计制度涉及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两方面内容。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本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聚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分章节对合作社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费用、盈余等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计量和账务处理等内容进行统一全面规范。

  二是细化充实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围绕合作社实务发展的需要,扩充并细化了有关资产类科目的会计核算要求,补充了涉税业务的会计核算内容,充实了财政补助资金业务中先建后补、凭票报账等方式的会计核算内容等。

  三是明确联合社的会计核算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联合社的有关要求,本次修订明确了联合社总体上适用合作社会计制度,并对成员社出资加入联合社、取得联合社的盈余分配等有关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弥补了原会计制度的空白,支持联合社发展的需要。

  四是修订完善合作社会计报表。为更好地体现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成员对合作社出资和取得盈余等经济往来情况,对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等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进一步修订完善,以充分反映和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

       1.您是否同意《征求意见稿》关于合作社会计要素的设置、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要求的规定?如果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并对应当如何规定提出建议。

       2.您是否同意《征求意见稿》关于合作社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如果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并对应当如何规定提出建议。

       3.您是否同意《征求意见稿》关于合作社会计报表的规定?如果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并对应当如何规定提出建议。

       4.您对《征求意见稿》有无其他意见和建议?请说明理由,并对应当如何规定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