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办资产评估业务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

栏目: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 发布时间:2016-12-06 浏览量: 2321

一、综合类资料

1、资产占有方章程、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2、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3、成立时的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4、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近三年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盖红章);

5、资产占有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6、资产占有方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7、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概况介绍资料及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

8、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9、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董事会决议、意向书等)及批复;

10、资产占有方拟进行的重大技改项目计划;

11、对资产占有方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2、资产占有方最新厂志(使用后返还)、组织机构图;

13、资产占有方正在进行的或未执行的法律诉讼或债务纠纷的详细资料;

14、资产占有方抵押和担保情况调查表;

15、资产评估工作牵头方、各资产占有方联系人、其他中介联系人等的通讯表;

16、资产占有方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盖红章);

17、近二年内的资产评估报告;

18、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

二、流动资产、负债及投资类资料

1、公司会计核算系统、报表编制系统及主要会计政策;

2、所有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3、银行存款询证函(受托方提供格式);

4、大额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金额前十名)复印件;

5、大额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金额前十名)的购销合同或其他原始凭证;

6、应收款项中呆坏账的有效证明材料;

7、不需或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说明(盖章);

8、大额或主要业务单位的应收、应付、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的询证函(受托方提供格式);

9、存货的计划价格、市场参考价格及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资料;

10、公司存货盘点指示、盘点资料及其处理结果说明;

11、存货盘点表(基准日)及磁盘文件;

12、残次、变质等存货的详细情况说明(盖单位公章);

13、存货盘盈、盘亏说明(盖单位公章);

14、部分有代表性的存货的出、入库单;

15、异地存货询证函(受托方提供格式);

16、证券投资的库存证券复印件和托管证券证明文件;

17、投资合同协议、被投资单位章程、营业执照、出资证明、基准日报表或审计报告;

18、投资询证函(受托方提供格式);

19、内部往来调节表;

20、公司税赋情况及其减免的批准文件;

21、公司长、短期借款合同,付息情况说明以及重大财务承诺;

22、公司中涉及租赁资产、抵押资产、担保资产、诉讼资产的协议或证明文件,财产保险的有关合同;

23、公司工资政策及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24、其他有关资料。

三、房屋、建筑物类资料

1、厂区平面图;

2、评估范围内的全部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替代文件(需查看原件并请提供复印件);

3、典型建、构筑物建筑、结构竣工图及决算或决算审计报告;

4、重点房屋建筑物工程设计施工合同;

5、厂区管网布置图;

6、评估范围内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或转让协议;

7、在建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8、在建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合同;

9、当地土建、安装、市政概预算定额及文件汇编(使用后返还);

10、前期费用取费标准(当地政府制定的取费,如公用设施配套费、绿化费、规划管理费、老城改造基金、消防设施费等);

11、当地建筑材料近期价格信息;

12、被评估房屋和建筑物的租赁契约;

13、重点项目的工程结算、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

14、房屋建筑物的盘盈、盘亏说明(盖单位公章);

15、报废、待报废、闲置、不需用、未使用房屋建筑物的详细情况说明(盖单位公章);

16、重点房屋建筑物调查表(受托方提供格式);

17、其他有关资料。

四、机器设备类资料

1、重点自制设备及非标自制设备设计、施工(制作)合同、设计总图、财务结算单;

2、重点设备购置安装合同及购置发票(需查看原件并请提供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台账、及卡片(备查);

5、重点设备技术使用说明书;

6、进口设备的订货合同、付款凭证、报关单据复印件、免税批文;

7、租赁设备承租合同及协议复印件;

8、主要设备近两年内的大修统计表,需填明大修时间、内容、费用以及修后验收凭证等;

9、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0、逾龄在用设备清单(亦可在评估申报表中予以注明“逾龄”字样);

11、接受捐赠但未入账的资产明细表;

12、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的年检合格证及运行许可证;

13、盘盈、盘亏设备说明(盖公章);

14、报废、待报废、闲置、不需用、未使用机器设备的详细情况说明(盖单位公章);

15、重点设备调查表( 受托方提供格式);

16、其他有关资料。

五、土地使用权类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需查看原件并请提供复印件);

2、征地补偿协议;

3、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用的凭证;

4、宗地红线图

5、土地使用状况调查表;

6、当地基准地价资料。

六、专利或专有技术类资料

1、企业各项专利申请和审批文件、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最近一年专利年费交纳凭证复印件;

2、企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详细介绍,包括企业该项技术的来源、技术开发的起因、时间、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主要的应用范围、所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国内国际同类型技术的比较分析、该技术所处国内或国际水平分析。重大技术提供有关鉴定及相关证书。

3、企业获取该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成本资料,自行开发的技术包括投入的时间、人力(工作日数量及人员技术结构)、资金、物质和材料的数量和价值等方面的原始凭证和情况介绍;外购的技术提供购买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复印件;

4、企业专利或专有技术转让或买卖的合同复印件;

5、企业专利或专有技术历史或目前有关的法律纠纷的详细情况;

6、企业专利或专有技术实际使用情况的详细介绍,包括使用的目的(提高产品质量、价格、生产量,还是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等)、应用的场合,由于使用该技术企业历年所实现的经济效益;

7、该技术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其他有关资料。

七、商标和其他无形资产类资料

1、企业的特许专营权、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及其他专项无形资产证书;

2、与企业的经营产品或提供服务有关的可资利用的新闻报道或荣誉证书;

3、主要产品市场分析或研究报告;

4、企业评价报告;

5、资产占有方收益预测调查表及销售、成本、费用等调查表;

6、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