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验资
1、有权机关对公司章程、出资合同(协议)及出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的批复;
2、董事会对有关股本的决议或会议纪要;
3、批准证书;
4、营业执照;
5、有关实收资本账页;
6、有关实收资本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1)属外币货币资金投入的,需提供资本金账户开户证明、外汇流水单、银行进账单、银行对账单等单据;
(2)属进口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实物资金投入的,需提供购货发票、
购货合同、产权归属证明、报关单、商检单、价值鉴定证明、入库验收单、股东确认单等单据;
(3)属其它方式投入的,需出具有效证明;
7、有关股东的身份证明(含聘任或推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文书)、外汇登记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贷款登记证;
8、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和上期的验资报告(此项只针对非首次验资)。
二、内资企业验资
1、公司章程、股东有关股本的决议;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有关实收资本账页;
4、有关实收资本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1)属货币资金投入的,需提供银行进账单、银行对账单等单据;
(2)属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实物资金投入的,需提供购货发票、购货合同、产权归属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入库验收单、股东确认单等单证;
(3)属其它方式投入的,需出具有效证明;
5、有关股东的身份证明(含聘任或推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文书)、营业执照、贷款登记证;
6、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和上期的验资报告(此项只针对非首次验资)。
三、事业单位设立资金审验
1、新设的,比照内资企业验资提供资料;
2、非新设的,比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