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9-01-31
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8 来源:财政部 浏览:3
【发布文号】:财会[2019]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9-01-28
【生效日期】:2019-01-2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19-01-3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财政部  财会[2019]2号  2019年1月28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企业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如何适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相关应用指南内容予以整合细化,形成了《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现予印发。

企业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