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0-01-10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8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5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0-01-08
【生效日期】:2020-01-08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0-01-10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诚信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吸收借鉴国际职业道德守则的最新成果,保持与国际职业道德守则的持续动态趋同,我会开展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的修订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具体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48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袁小叶,赵际喆

电话:010-8825020888250207

传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征求意见稿)

2.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职业道德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

3.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征求意见稿)

4.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

5.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

6.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征求意见稿)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

8.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征求意见稿)

9.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