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聘请会计所、资产评估所等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工作,提供审计、评估、鉴证和法律意见等服务-央企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查处指引落地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量: 803

可聘请会计所、资产评估所等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工作,提供审计、评估、鉴证和法律意见等服务-央企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查处指引落地

    可聘请会计所、资产评估所等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工作,提供审计、评估、鉴证和法律意见等服务-央企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查处指引落地

     

    国资委

            1029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作为37号令的配套制度,围绕查处工作的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整改等6个环节,逐环节明确实施和批准主体、工作流程、形成的文书载体等。

      《指引》明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工作,提供审计、评估、鉴证和法律意见等服务。核查工作主要包括核实问题线索对应的违规责任追究情形、确定造成的资产损失金额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倒查在决策、实施、监督等环节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查清资产损失原因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