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8月27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检查范围以2021年事务所出具的鉴证类报告为主,根据需要可检查其他年度报告。
《通知》明确了4类重点检查对象,包括:
业务规模较大的,发生重大合并、分立、重组或新批准设立的,或者人员变化较大的;
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业务量增长迅速、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的;
日常监管中发现执业质量较差的,受到行政处罚或投诉举报的(含其他部门转交相关线索和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事项);
与境外事务所和国内大型事务所合作项目较多的。